臺南地方法院規劃於 大正1年(1912年),完成於 大正3年(1914年),由 臺灣總督府 營繕課所設計,建於 明鄭時期兵營,清代 馬兵營原址,台南孔廟西南側的位置,是 日治初期 台灣最經典的建築之一。本建築正立面設主、副出入口,兩出入口皆設8支石柱,上置三角山牆;主出入口設精緻圓頂,副出入口設華麗高塔,其他部分採 馬薩式斜頂。這麼一棟雄偉、華麗的大型建築物,被拿來與 大正8年(1919年)完成的 台灣總督府(今 總統府)相比較,可知當時對百姓的震撼力與威權性有多高。
主出入口三角山牆楣樑與額枋未分野,主體沒有繁複裝飾[圖1],開一眉形開口,以兩支短柱分為三部分。後方的圓頂華麗,是建築物焦點所在,圓頂上置小塔,小塔上避雷針實用與裝飾兼具;圓頂分8個面,正向設弧拱窗,側向開牛眼窗。主入口設8支石柱[圖2],左右各3支立於同一基座,角柱為方桂;中央兩支石柱,各立於獨立基座上。方柱及圓柱均有數個方體與柱身相間,形成凸緣柱體;柱頂有羊角渦卷和蛋型標飾,並以垂帶相連。
副出入口一樣設置8支石柱[圖3] 與主出入口石柱一樣,左右各3支立於同一基座,角柱為方柱,中央兩支石柱,各立於獨立基座上。石柱不像主出入口設方體,柱體為通直柱,柱頂裝飾簡單,沒有主出入口繁複雕飾,凸顯主、副大門區別[圖4]。三角形山牆與主出入口大致相同,後方原本設置華麗高塔,方形高塔四面開大型牛眼窗,上面再一層四面各兩個拱窗,頂上置尖頂。這座華麗高塔因為有龜裂,無知的主事者不整修卻拆除高塔,如今僅餘基座。
台南法院整個建築群略呈“工” 字形,除正立面外,另有後棟,兩棟間在靠近次要入口後方有縱向房舍相連;整個建築群從立面起,至後棟附屬建物均不對稱,在 大正初期大型官廳以對稱建築為主的時代,更顯珍貴。台南法院曾經存廢問題引起爭議,所幸最後被保留了下來,內政部於 民國80年(1991年)4月19日公告為二級古蹟,目前改為 國定古蹟。90年(2001年) 台南地方法院遷往 安平重劃區新址後,本建築物開始進行整修,105年(2016年)完工,目前以「台南司法博物館」名稱開放民眾參觀。
司法博物館介紹:台南行---(二) 司法博物館、經典建築 以及 安平
其他古蹟請點選:古蹟地圖
參考資料:文化部 文化資產局 台南地方法院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