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「城鄉雜記---85. 板橋 林本源宅邸 (二) 三落大厝」中提到,五落大厝改建前,部分 板橋林家子弟面臨『手握所有權,還得窩居狹小、破舊陋室』窘境。相反的 台北另一角,違章建戶,拆遷前有補償金拿,抗爭後可繼續住,還有保全人員看管門戶。整個事件如羅生門,從計劃拆遷到陳情、抗爭、各界聲援,歷四位 市長,最後總算是圓滿落幕,還獲選《紐約時報》2006年最有特色景點。
民國83年(1994年) 寶藏巖聚落住戶開始的陳情、抗爭,紛紛擾擾難窺究竟;台大城鄉所加入後,各界賢達紛紛聲援,於是一場“國王的新衣”上演;演變至此孰是孰非已經無法論定,反正各界以“關懷弱勢”為出發點,有“愛心”就得站在住戶這邊。市府一讓再讓,最後搬遷戶可優先承購國宅,不願離開者留下來繼續居住,一切以照顧“弱勢”為優先。目前全區為「古蹟保存區」,並且有國內外藝術工作者進駐,成為 台北一處風景名勝地點。
原 福和橋軍用建築
學生時代就來過 寶藏巖,也曾與 同學進入聚落找朋友,那是在附近上課的學生,其房東早已搬離此處,原“厝殼”出租給學生。海峽兩岸的對峙緩和後,部分老榮民回 大陸老家,空出的房舍或有人搬入,或鄰人佔據紛紛當起房東,租屋者比例明顯增加。這座聚落在 民國38年(1949年),大批 中國難民來台之初,只有幾座 台籍居民房舍,1960年代以後,軍方管制鬆綁,聚落才開始擴充;居民除老榮民外,還有各處來 台北謀職的城鄉居民。
1960~70年是 台北起飛的年代,當時 台北四處都有違章戶,我國中同學就不少居於違建戶中。部分同學家裡賺了錢後購屋,高高興興搬離違章區,也有因計劃道路開闢、擴寬,不得不他處尋居所的;少部分已購屋仍佔著原違章房舍,出租給新落腳居民,或是閒置等著領補償金。以上是每一個都會區形成所會面對的問題,如何解決非常棘手,稍有差錯就可能爆發流血衝突;但是像 寶藏巖就地合法,公單位幫忙整修環境,還請了保全的情況,應該是世間僅有吧。
現在仍居於 寶藏巖聚落的住戶,多屬於社會弱勢族群,內是否參雜上面訴說的投機者?這已經不重要;在這個扭曲的時代,正義與邪惡在於如何扮演,公益與私慾端看如何包裝。反正這個聚落已經被留了下來,市府輔導成一處青年、前衛的藝術家匯聚區,與 自來水源區古蹟群、台灣大學、公館夜市成為 台北市區南端重要休閒區;讓我們來看這一處有 三級古蹟「寶藏巖」、歷史建築以及 前衛藝術的景點吧。
寶藏巖
觀音為 台灣四大信仰之一,台灣的 觀音信仰系統複雜,有 龍山寺系統,或沿用龍山寺之名,或易名如 林口 竹林寺等等;有 唐山各省(福建、廣東、浙江)寺院分爐或來台僧人所創,如 蘆洲 湧蓮寺來自 浙江 南海普陀山;有 佛教或齋教信仰者創設的 巖廟,如各地 觀音亭,後兩者常稱為 佛祖廟(觀音佛祖)。寶藏巖屬於 巖廟,為早期 台灣民間的 佛寺,是 台北南區的 觀音亭。
寶藏巖創建年代不可考,台灣通史描述,該寺又稱「石壁潭寺」,康熙年間由 郭治亨與 康公合建...云云;康熙年代(1654~1722年)為 台北初墾時期,寶藏巖創建年代久遠,為 台北最早的寺廟之一。今日的 寶藏巖建築,龐大的新廟包覆著舊廟[圖2],舊廟歷經多次重修,最近一次大修為 民國62年(1973年),大致上維持 日治時期樣貌,經內政部評定,列為古蹟行列。
舊廟木構頗為精緻,雕工複雜、絢麗,應該多為 日治時期作品,正立面石材部分,多刻著 道光3年(1823年)字樣[圖1],但感覺像 日治時期作品。大廳內主祀 觀音菩薩,中後主神像似為 觀音菩薩?應該是 釋迦摩尼,因左右脅侍為 文殊、普賢兩位 菩薩。前方為一尊 緬甸玉佛造型的 釋迦摩尼佛,台灣好多寺院都有這尊佛像,日治時期 四大法脈的 法雲禪寺大殿也同樣是這造型。
寶藏巖旁就是「共生聚落」[圖3],入口有保全人員駐守,開放時間才能進入聚落;至於開放時間,應該是早上11:00以後,但似乎常異動,範圍也常有所限制,一切以臨場為準。寶藏巖下方為 新店溪河床,這裡是有大排似的 萬盛溪曲流會注,昔日遍佈 芒草、蘆葦,今已闢為 河濱公園[圖4];公園平常人煙稀少,常常僅有幾位釣客於河畔釣魚。
寶藏巖共生聚落
這是一個環山面水的聚落,位處 高度逾40公尺的 虎空山(觀音山)山麓。先說明 公館地區的地勢,羅斯福路一路經由 古亭、公館、台灣大學,平均高度超過10公尺,新店溪水域高度低於5公尺;超過5公尺的高度,是 公館舊街區未曾有水患的主因。寶藏巖聚落依 觀音山興建,最高房舍海拔超過30公尺,下方房舍海拔接近5公尺;約100公尺寬腹地,近30公尺的落差,讓聚落有“山城”的感覺。
寶藏巖共生聚落
寶藏巖聚落擴大、增建的時間在 民國60~70年(1971~1981年),這不能稱為 38年(1949年)難民潮村落;是伴隨 台北起飛,來此謀生群眾的暫時居所,並不符合台灣的違章建築合法條件,依法除 寶藏巖寺院外要全面拆除。在學者及學生參與後,寶藏巖聚落一再蛻變,但法律層面問題難解;92年(2003年) 文化局委託「台北國際藝術村團隊」進駐,讓聚落保存有個合理藉口,整個事件算告一段落。
上圖前方是座菜園,國有地闢菜園在 台北是司空見慣的事情,市區小菜園容易被取締,山巔、河床則天高皇帝遠;被發現換地另闢,反正稽查人員不會天天出現。寶藏巖聚落的菜園,立了一塊「生態農場」牌子,這可厲害了,環保、生態、弱勢、藝術幾頂大帽當靠山,哪個單位敢動這座菜園。這樣的得寸進尺,也算是「共生聚落」另一項特權吧。
看多了對「寶藏巖共生聚落」歌功頌德的文章,這一篇大概會讓人嗤之以鼻;撻伐前不妨先冷靜思考,這樣的社會正義,一般大眾的觀感如何?藝術村立意非常的棒,但當初市府的要求原住戶搬離落實了嗎?為什變成共生聚落呢?環境的維修費用是公款嗎?許多經由公單位出資維修的私人古蹟,需有條件開放參觀室內,寶藏巖呢?走完一趟聚落後,可以擇期去「陳悅記祖厝(老師府)」看看環境,誰才是弱勢?誰還要納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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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寶藏巖國際藝術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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