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一篇「城鄉雜記---84. 板橋 林本源宅邸 (一) 園邸」中提到去過 園邸多次,但卻始終未曾參觀過 三落大厝;三落大厝產權屬於「林本源祭祀公業」所有,為國家二級古蹟,維護有政府資金參與,所以有條件開放參觀。每天開放10梯次,由導覽人員帶隊進入參觀;假日遊園人潮眾多,不易領取當梯次或下一梯次導覽證,需1個小時以上時間等待,所以始終未曾進入宅邸部分。利用年節假期,有計畫地來 林本源宅邸,一入園隨即索取憑證,先在 園邸內閒逛,待廣播到指定地點集合,終於進入這座現存 台灣最大型的四合院參觀。
進入前導覽人員先告知遵守公約,並簡單介紹 板橋林家及 宅邸歷史,在這裡依樣先描述 林氏家族崛起經過。據考證 來自 福建 漳州的 林氏家族,最早來台祖為 林應寅,時間是 乾隆43年(1778年);47年(1782年)其子 平侯公16歲渡台,善經商開創了家族事業。平侯公40歲時衣錦還鄉並捐官,於 嘉慶21年(1816年)辭官返台定居。林氏家族先後定居 大溪、新莊、板橋,於 咸豐元年(1851年) 平侯公之子 國華公、國芳公,在 林家位於 板橋的別館「弼益館」旁起建 三落大厝,3年(1854年)舉家由 新莊遷入 板橋。
板橋林家於 國華公、國芳公之子 維讓公、維源公(國華公次子,承 國芳公)主導時達顛峰,三代下來累積財富不僅僅是 台灣首富,更擠身 中國屈指可數富豪。 舉人 維讓公逝世後,挑起家族大業的 維源公極為活耀,因捐納、撫番、清賦等等,授二品官銜,時人稱「林欽差」,聲勢如日中天。光緒21年(1895年)政權更易,維源公避走 福建,留 三子 祖壽公護產,日治中後期「林本源記」以 維讓公(承 國華公)派下「永、益記」,維源公(過房 承 國芳公)派下「祖松柏記」以及 維德公(螟蛉子 承 國芳公)派下「彭鶴嵩記」三支系活耀於 台灣社會。在「老爸童年回憶」單元中多次提到,祖父在「林本源記」任職,實際上即是任職於「永、益記」。
三落大厝
三落大厝在 咸豐初年起造,長久以來學者對確切時間看法不同,上述建於 咸豐元年(1851年)是參考 林本源園邸官方網站內容。由 園邸連接門進入這座超過150年大型四合院,合院與 半月池間有寬廣的前埕,前埕闢出兩塊綠地,左側草地上立一塊「聖旨」碑[圖1];這是原立於 新莊的 石坊所留下的構建,石坊是 林家義捐後 朝廷所賜的榮譽,因擴路遷建保存不當,僅存此部份。
三落大厝正面寬達九開間[首2圖],門廳寬五開間,民間慣以「九包五大厝」稱之;台灣僅 台中 霧峰林宅11開間「宮保第」合院群以及 彰化 秀水 益源大厝等少數大宅達此規模。大厝三落皆翹脊(燕尾),第一進脊飾為『鯉魚吐水』[圖2],意在防火。台基為整塊石打造[圖3],通常只見於廟宇,民宅罕見;門廳步口對看牆裝飾為磚雕[圖4],磚雕難度甚高,這類雕飾僅見於少數大型四合院。
門廳門額掛「光祿第」[圖5]匾,以為 三落大厝即是「光祿第」,查了資料後才知道這塊 門匾原是掛在 五落大厝的,民國70年(1981年) 五落大厝拆除,才改掛於此。注意看「光祿第」三個字顏色,淡淡藍青色帶有光澤,據說是以碎貝殼拼湊的。內側一對「磚雕」為「縭虎拱香爐圖」[圖6],每次見到這類圖案總要算算由幾對 縭虎組成,這應該是3對吧。
2011年9月,參加 板橋林家公子與 新光吳家小姐囍宴,餐桌上擺著 螃蟹造型筷架作為小贈品。這隻『螃蟹筷架』[圖7]是我參加遊園導覽主因,不過聽到 導覽老師說,後進因屋瓦崩落整修不開放,廳堂本來就謝絕參觀,三落大厝僅能導覽「門廳」的部份。心中忐忑,不知 螃蟹雕飾在大厝何處,萬一見不到原形會很不甘心;還好,門廳入口樑上就是這對 螃蟹造型斗座[圖8],兩邊 螃蟹雙螯夾著 筆、環、...等不同物品,總算是目睹原物,不虛此行。進入門廳後不准拍照,沒圖片記不起內部結構,不知從何描述起,所以 三落大厝就介紹到此。
五落大厝
五落大厝的位置是上面地圖淺紫色部份(三落大厝左下方),府中路從中通過。五落大厝為一座巨大四合院,屋頂採「馬背」而不用翹脊(燕尾);門廳面向南,與三落大厝方向相反。因 林家子弟過多,所以在 維源公主導時代,約是 光緒元年(1875年)起,先建三落後再增加四落、五落,分落完成 五落大厝;旁邊另築自成格局的「白花廳」,為三進式建築物,昔日遊覽 園邸入口在「白花廳」。
前面提到 五落大厝於 民國70年(1981年)拆除,這是 林本源公業要求成員同意捐出 園邸的交換條件。儘管當時部分專家、學者及輿論主張留下它,最後還是消失了。先從開創 林家版圖的 林平侯說起,平侯公有五子,國棟、國仁、國華、國英、國芳,分為 飲、水、本、思、源 五記,其中三子 國華公與五子國芳公為嫡出,本、源 二記也最為活耀,建 三落大厝後,『本、源記』漸成 林氏家族的代號,終至 台灣社會以「林本源家族」稱之;但實際上 林本源宅第居住的成員可不只 本源記,五大房子弟皆居住在此。
父親年輕時的記憶中,大少爺(林熊徵(1888年~1946年),維讓公長孫,爾康公長子)逝世後,家裡偶爾還會有“九太”來訪;“九太”的輩分極高,是 維源公的九姨太,其子為「祖松柏記」重要成員之一。為什麼提到“九太”?只是要說明光 本記、源記人丁就非常眾多。日治中後期,家族中許多主要成員已定居 台北 六館街(太平町;南京西路、迪化街)、千秋街(港町;貴德街)一帶,五落大厝以原 飲、水、思記等三大房子弟居住為多。
一個現實的問題,林本源家族可不是人人都風光,加之 光復後「三七五減租」等土地改革,林氏家族部分子孫僅餘 五落大厝中一小單位棲身之處,加之 花園及周邊土地被強佔。形成手握所有權,還得窩居狹小、破舊陋室;反觀部分違章戶,它處已購屋仍強佔地上物出租的怪現象。大厝改建讓家人有較好的居住環境,成為部分族人最迫切希望的;因此在 五落大厝被拆時,瞭解實情的 專家、學者,對 林家未給予太多的譴責。
寫到這裡,想到 台北另有一處以 歷史建物為由保存下來的聚落,那就是「寶藏巖聚落」。先是侵佔公家土地蓋違章,水、電私接,部分居民他處購屋後,違建房舍轉租給附近大學學生。一樣是發生在70年代(1981年),當 市府以水源保護理由要拆除聚落時,社保團體以保護「弱勢族群」為由,進行多年的抗爭,最後聚落保留下來。或許這是社會正義,但若與上述 林氏家族成員,差點有產而無處居住,反而這些違章戶可安置或原處居住選擇,弱勢是誰?還好 寶藏巖事件最後各方達成妥協...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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