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治時期興建「公會堂」,除提供居民的集會場外,也是戲劇、表演、演說、展覽等的場所,相當於今日的公民會館或文化中心;隨著 軍國主義盛行,公會堂逐漸轉變成政令宣導的場所,成為國家宣傳機器的工具。明治35年(1902年)興建的 基隆街公會堂是 台灣最早的公會堂,因腐朽於 大正4年(1915年)於 日新橋(富狗橋)北側再建公會堂,民國74年(1985年)拆除改建成 基隆市文化中心。
昭和年代初期,因 保甲事務、民眾集會需求,興建許多 公會堂。彰化的公會堂興建於 昭和8年(1933年),位置在 八卦山腳下 紅毛井旁,為一棟兩層樓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,為折衷主義建築,造型簡潔;入口處玄關設車寄,彰顯官方建築氣派。依照文獻記載,這座公會堂由建築師 藏滿盛秀設計與監造,整座建築約呈『T』字型,正立面長條形,山牆嵌著圓形的『彰化市徽』,正面對稱大型銅錘方窗,兩側亦設大型方窗,後方接長方形大堂。大堂屋頂前方切妻造,後方半切妻造,設兩端封閉式外廊,外廊設側門。
公會堂落成同年,彰化街併 南郭庄、大竹庄升格為 彰化市,此建築成為「彰化市公會堂」,規模雄偉,成為升格後 彰化市的地標。彰化公會堂除供政令宣導、議事場所外,也舉辦許多的藝文活動,台灣知名的文化工作者兼社會運動者 林氏好(1907~1991年)女士,全臺巡迴獨唱公演的 彰化場即在此,彰化 芬園出身的畫家 林錦鴻(1905~1985年)先生在此舉辦畫展,光復後「公會堂」更名「中山堂」用途不變。
隨著各議事廳堂、展演場所興建,彰化公會堂很長一段時間成為民代、政黨使用空間,彰化市公所部分單位也搬入公會堂;主空間雖維持供表演、展覽場所,隨著建築物逐漸老舊,使用功能降低。民國91年(2002年)11月20日縣府公告為歷史建築,隨即展開修復工程,94年(2005年)修復完成以「彰化藝術館」身分展現建築物新生命。歷經八、九十年寒暑,由台1線(中山路)行經 彰化市區,八卦山腳下的 彰化公會堂,依舊是座醒目的建築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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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文化部 文化資產局 彰化公會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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