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網路上出現一種言論,這是成長過程不曾聽過的,就是『台灣曾被日本管過,所以台灣人曾經是日本人』。如果拿這句話去問我 父執輩的人,他們應該都聽不懂這到底是在說什麼,走過 日治時期的人不曾認為自己曾經是 日本人;或許1945年時才剛入小學的人,會有這樣的認知,可能年紀太小,或是僅入學沒上過課,沒被 灣生排擠過吧。
「老爸的童年回憶」單元曾經想寫 灣生,但當時 台灣一片同情灣生的氣息中,與我由 父、母及其他長輩口中所聽到有很大的不同;他們大多對灣生貶遠大於褒,寫出來像是在潑冷水,所以沒寫。現在傳出 灣生作者造假,在撻伐聲中我不想落井下石,還是再等待些時間才寫,等話題沉寂些再說。這一篇主要是針對『台灣人曾經是日本人』這個想法提出看法,儘量避開大是大非的歷史糾結,從小小的個人看那一段歷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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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問老爸,日本時代你是甚麼人?他一定會莫名其妙,因為這是一個從未思考過的問題;待瞭解意思以後他會說 台灣人,日治時期 日本人是 日本人、朝鮮人是 朝鮮人、琉球人是 琉球人,他們只是 大日本帝國統治下的子民,不會因同樣的國籍而搞混。台灣呢?台灣還外加是 大日本帝國殖民地,與上述的“人”距離又更遠,是殖民地的人民。也就是說這個帝國並未將 台灣人當作是日本國的人民,而只是 大日本帝國殖民地的人民。
日治時期的戶籍資料完整地保存在各地戶政事務所中,任誰都可以去申請自己祖先的戶籍資料,從這些資料上可以看到自己究竟是什麼“人”,也就沒什麼好爭辯了。上圖是家裡戶籍影印中的一頁,我 父親排老五,戶籍資料上是六男,原因是次男出生49天夭折,所以我所稱的 二伯戶籍上是三男,以下類推。這張掃描圖最上欄是「事由」,敘述 轉籍、搬遷、婚姻、...等等事由。再下一欄分六小格,上三格是「種族」、「阿片吸食」、「纏足」,下三格是「種別」、「不具」、「種痘」。
這很明顯與 日本內地的戶籍資料不同,本土至少不會有「阿片吸食」和「纏足」這兩項,這是 台灣這個殖民地的戶籍資料。殖民地不同於本國國土,當殖民原因消失時,本國人民可以遷移回本土,殖民地人民則依舊留在殖民地。一戰結束後的 坦尚尼亞殖民母國從 德國轉移到 英國,德國人離開了,英國人來了,坦尚尼亞各種族呢,當然還是留在 坦尚尼亞。1997年 香港回歸也是實例,英國人離開了,極少數的 香港人擁有權力可選擇到 英國或留 香港,其他 香港籍以及獲得香港居留權的人呢,還是留在 香港嘛。
第二欄的第一格「種族」寫一個『福』字,因為我的 祖先來自 福建,如果來自 廣東,就會是一個『廣』字,其他省份則填『漢』。1895年起 日本在 台灣實施戶口調查,1908年調查終止後再從 福建、廣東移民過來的人,總督府不給予殖民地籍,種族欄寫『支』,表示是獲居留權的 中國籍居民;注意,此處的『支』表示 支那(CHINA)的意思,沒有歧視意味,日本人羞辱 台灣人的字眼是「清國奴(チヤンコロ)」,支那人這種稱呼是 中日戰爭以後才帶有歧視意味的。
居住在 台灣的其他國家人士,英國寫『英』、法國寫『佛』、德國寫『獨』、...,與『支』是一樣的,都是獲台灣居留權的外國人。上面這張掃描裡,祖母的種族寫『福』旁邊多一個『英』,因為她在嫁給 祖父之前是 英國籍,第一欄的事由寫得很清楚,外曾祖父是英領 檳城的人士。太平洋戰爭爆發,交戰國人民的尷尬,二舅公一家的災難請看「52.九份戰俘營」,改 日本籍的 三舅公則寫在「22.民族主義?(二)」中。
[註]這裡做個補充,祖母娘家的 英國籍是本土 蘇格蘭籍,並非 馬來亞籍,1957年 馬來亞聯邦正式獨立後,祖母的 二叔選擇回 蘇格蘭,三叔因娶當地女子,選擇留在 馬來亞 檳城。
故事說完了,日治時期 總督府很明確地將台灣的住民分成『內』、『福』、『廣』、『熟(平埔族)』、『生(高山族)』、...等多種“人”,只有『內』才是 日本本國人,其他則是 大日本帝國的人民。另外關於台灣人的血緣,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,位處 東北亞民族及 南島語系民族交界處的 台灣,流著與周邊地區不一樣的血液是不爭的事實。在我們複雜的血液裡,混著有相當比例的 平埔族血統,但有著多元化血液不代表就會稀釋與原鄉的關係。福建 泉州有多個 回族村,村內的人鷹勾鼻比例偏高,但他們 漢族血和 阿拉伯血比例哪個高,台灣大多數人也一樣,不管混著甚麼樣的血,比例最高的還是 漢族血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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